抗震支架——针对给水排水、消防、供暖、通风、空调、燃气、热力、电力、通讯等机电工程设施,限制附属机电工程设施产生位移,控制设施振动,并将荷载传递至承载结构上的各类组件。
抗震支架的根本目的
以预防为主的方针,使建筑物经过抗震设防后,减轻建筑物的地震破坏,避免人员伤亡,减少经济损失。在中国,建筑物及其附属结构的防震抗震已经刻不容缓,对建筑机电抗震设计须迅速提高认识,这对于建筑物的抗震减灾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!
1、哪些项目需要设置机电抗震支架:
针对必须设置抗震支架的项目,具体要求是:抗震设防烈度为6级及以上地区项目。(设防烈度取值的标准:一个地区在今后50年期限内,在一般场地条件下超越概率为10%的地震烈度。其具体的取值根据抗震规范中的抗震设防区划来取值。比如说南宁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)
2、抗震支架设防的目标:
设置抗震支架之后,抗震系统可以做到:小震不损 、中震可修 、大震不倒。
3、抗震支架构件的要求:
组成抗震支吊架的所有构件应
(1)采用成品构件(注意:是成品,而非现场拼凑);
(2)连接紧固件的构造应便于安装;
(3)抗震支吊架应根据其承受的荷载进行抗震验算;
4、规范中强制要求:
给排水部分:
(1)需要设防的室内给水、热水以及消防管道管径大于或等于DN65 ,当其采用抗震支架;
(2)8 度、9 度地区的高层建筑的给水、排水立管其直线长度超过50m 时宜采取抗震动措施;
(3)8 度、9 度地区建筑物中的给水泵等设备应设防振基础,且应在基础四周设限位器固定,限位器应经计算确定;